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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公安局提升“三指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发布日期:2016-07-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委政法委 字号:[ ]


 

金乡县公安局提升“三指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金乡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民生警务,认真响应群众诉求,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发扬亲民爱民优良传统为主线,着力提升“三指数”,从为人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的亲民、爱民的行动中不断拉近警民距离,树立金乡公安形象,宣传公安正能量,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断提升群众支持指数。金乡县局积极倡导“把简单的事做好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的理念,要求民警从一桩桩“小案”抓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办民事、解民忧、排民怨、护民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浓缩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凝聚在我们调解的每一个纠纷里。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在一点一滴中走进群众的心里,累积群众的信任,提升群众的支持指数。

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理解指数。要求全体民警在公安工作中树立“换位”意识,凡事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通过这种“换位”思考,主动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理解问题,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当兄弟、姐妹,以真诚、敬畏的心态对待衣食父母,忧其所忧,想其所想,真正用“换位”的意识去处理群众的每一起报案和求助,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困难,以增进群众理解、支持。

随时牢记我是人民警察,不断提升民警爱民指数。牢固树立“形象”意识,随时随处都要牢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的仪容仪表、警容警纪言行举止不光是体现自身的修养和内涵,更重要的是代表法律、尊严和整个公安队伍形象。同时,要时刻警醒自己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时时处处为自己的言行举止鸣警报、敲警钟,将行为阳光化,给群众以安全,让群众亲近,自然而然地树立起亲民爱民的形象。为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着力提升警务效能,乡县局全面实施窗口亮化、服务提质、评优定星三项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爱民指数,深入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通讯员:苏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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