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严格国土资源执法车辆管理,保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倡导树立积极向上、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县国土资源局专门出台了《金乡县国土资源执法车辆管理制度》,给国土资源执法车辆戴上了“紧箍咒”。
《制度》对车辆使用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指定专人驾驶,禁止将车辆私自转借他人或让他人驾驶;禁止驶离县外,禁止使用车辆接送子女上学、接亲、扫墓或从事其他私人事宜;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景区、餐饮、洗浴、休闲和其他娱乐场所门前等十七条具体要求。对于不按制度规定使用造成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通报批评、记过、停职反省、撤销职务等处罚。
同时为强化不间断监督,县国土局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涂装统一外观制式,统一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并与各车辆使用单位签订了执法车辆使用责任书,时刻监督执法车辆按照规定使用。 (金乡县国土资源局杨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