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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阅览次数:


各镇街,各指挥部,各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集活动。现将《金乡县“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优化发展环境委员会

                                2013年1月10日 

 

 

金乡县“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集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提高行政效能,着力促进环境优化,激发投资创业热情;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着力推进民生改善,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推动活动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网络、效能监察的作用,着重围绕工作作风、城乡环境、公共秩序、社会服务、民生事业等领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群众不满意问题,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督促部门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公民道德建设、机关工作作风、窗口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征集方式

通过网络、电话、投诉、信件等方式征集不满意问题和建议。

1、网络征集

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栏目增设“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集活动条目,网民可点击进入留言;

跟踪整理县委书记、县长电子信箱中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2、电话征集:

在全县范围内随机挑选1000个座机号和手机号进行电话问询征集;

综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外举报、投诉热线12388问题受理情况进行归纳;

综合县长热线受理情况进行归纳;

加强对“行风热线”栏目群众反映问题的收集。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县长热线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台)

3、信函征集

制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征求意见函,面向社会各个阶层代表进行定向征集。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

三、工作步骤

1、广泛征集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相关征集渠道收集群众反映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月报制度,及时反馈至县优化办。

2、归纳梳理问题。县优化办设立台账,平时注重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对收集问题进行量化分析,实行一季度一梳理,半年一初评,年终按群众反映次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遴选出前30件群众不满意的事,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 

3、召开评议会议。县优化办组织群众评议团人员对30件群众不满意的事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出“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

4、明确整改措施。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将问题征集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由县委常委会对“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工作方向。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征集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征集覆盖面,严格把关,细致分析,确保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统计出来、反馈出去。各镇街,各指挥部,各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不掩不瞒,及时认真处理和回复公众提出的不满意问题和建议,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治,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效率、水平、质量的提高。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新闻媒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加强联动,明确联络人员,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刊播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建议和回复,对典型事件和问题进行深度报道,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公布“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制定具体整改意见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对问题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不予回复无正当理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金乡县优化发展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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