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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乡县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6-19 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阅览次数:


(2012年5月12日)

金发〔2012〕2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文化强县步伐,为实现金乡跨越赶超、前移进位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建设文化强县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山东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济宁市委十一届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更加有力地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争创文化名县、文化强县为抓手,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壮大文化产业规模实力,提升文化发展质量,奋力推进文化强县建设。

  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公民素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明显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覆盖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社区)文化大院等文化设施建设达到省规定标准;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着力创作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一批以诚信文化、红色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文化品牌和文化活动品牌;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到2015年,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到2020年,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文化产业成为我县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加快推进文化强县的必然要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理论武装、精神文明创建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到机关、部队、学校、企业、社区和村镇各领域,体现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在全县广大公民中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

  (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社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学习实效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普及。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重要任务,开设专题栏目,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机构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课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都要加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国防教育等,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共党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理论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道德模范、“十佳诚信人物”、“十佳诚信企业”和“感动金乡十佳人物”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文明金乡”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动各行各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示范户等创评活动。深化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活动,动员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形成城乡互动、城乡共创精神文明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切实加强文化创作生产和舆论引导管理。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舆论环境。一是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牢固树立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地域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二是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引导。坚持党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各类新闻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政治责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努力提高新闻队伍素质。三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建设,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投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互联网管理的技术水平。强化日常网上舆情监控,依法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三、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一)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保障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城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品质的要求,切实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教大厦、文博园等一批彰显金乡地域文化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二是加快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本设施和功能建设,把农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设计。2013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新建、改造任务,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居(社区)有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要加快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

  (二)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研究挖掘力度。以金乡历史文化为研究重点,梳理金乡文明的传承脉络,挖掘金乡文化的丰厚底蕴,丰富与时俱进的金乡人文精神。坚持专兼结合,广纳博引的原则,建设一支雄厚的研究队伍。面向全国高校和研究机构聘请一批名誉顾问,面向省市聘请一批专家顾问,面向金乡和周边地区聘请一批兼职研究员。广泛收集研究资料,加快山阳书院基础性藏书建设。办好学术杂志《山阳书院学刊》,在各类媒体开设金乡文化专栏,创办“山阳讲坛”,定期举办学术论坛(文化节)。评选一批研究成果予以奖励。在中小学开设《金乡历史文化》地方课程,组织骨干力量编辑金乡历史文化丛书和地方教材。编辑、翻译、整理金乡地方文献和史志中关于金乡的文献资料。联合周边县区,启动“山阳文化研究”课题,努力打造金乡区域性文化中心地位。

  (三)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逐步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三馆免费开放。以图书馆为依托,组织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和各类基层文化培训。二是鼓励电影院线向基层延伸,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三是做好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的发行和赠阅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努力实现经常化。五是进一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县级支中心和镇村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构建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到2015年,完成乡镇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全县60%的乡镇建成扩展型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20%的村服务站点成为规范站点,基本实现“资源丰富、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目标。六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确保享受低保群众能够免费收看到有线电视。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公共新闻制作播出的资金投入,建设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和多媒体服务平台。

  (四)打造文化推广平台,带动活跃社会文化。立足带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切实办好国际大蒜节、诚信文化节、农民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镇村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主义文化网络。扶持发展农村“庄户剧团”,培养基层文化能人。组织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民族节日文化活动,鼓励、支持和规范富有本地特色的新型民间文化节庆活动。

  (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切实做好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对“四平调”、“落子”、“山东琴书”、“鸡黍之约”、“花鼓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做好项目包装推介,邀请省市文化部门开展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扶持“四平调”、“落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人培训工作。

  (六)做好重点文物和文化遗存宣传、保护和利用工作。一是加强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升级安全消防设施及管理系统。二是根据文物“四有”工作需要,做到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三是积极筹备金乡县文明史展览。四是积极申报升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优化文化结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一)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结构。规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传媒、出版印刷、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确定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抓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坚持“特色、精品”文化旅游战略,抢抓全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机遇,做好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包装、推介工作。以创建“诚信之源、蒜都水乡”为重点,依托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实现诚信文化、宗教文化、军事文化、汉文化、农业文化等由意识形态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带动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二)高标准规划,大项目推进。在全县“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打造文化产业“四链一区”,即光善寺景区文化产业链、大蒜文化产业链、红色文化产业链、节庆文化产业链和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以光善寺塔、山阳书院、古县衙等为依托,高标准规划建设光善寺景区文化产业链,逐步恢复原貌,并配套相关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济宁市传统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大蒜节庆活动为平台建设大蒜文化产业链,组织创作大蒜文学、文艺作品,提升大蒜文化的影响力。以鲁西南战役纪念馆、王杰纪念馆等为依托建设红色文化产业链,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的同时,丰富内涵,提升档次,创作拍摄以羊山战役为题材的电影或电视连续剧等影视作品,带动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以国际大蒜节、诚信文化节、农民文化艺术节等节庆活动为依托建设节庆文化产业链,积极引进和承办全国性的会展、论坛、比赛、竞技等活动,提升金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三十六计》主题公园、全景画馆、军事体验等为重点,把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军事文化重要体验基地。

  (三)培育文化演艺市场。大力扶持本地优秀演艺团体,鼓励面向农村、中小学的演出。培育扶持民营演艺团体,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演艺业品牌。对民营演艺团体,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给予扶持,在县内每演出一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助。增强专业文艺团体的公益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发挥专业文艺团体主力军作用。

  (四)繁荣文化服务市场。文化服务市场包括歌舞演出娱乐场所、健身休闲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它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一方面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人群的实际需要,按照市场供需规律,广泛开展各类有偿文化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引进趣味性强的文化娱乐项目和设施,建设大规模的文化娱乐城,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五)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新途径,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一是进一步充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装备配置,并有效组织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大文化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使我县的文化市场在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做到规范、安全、和谐、有序。

  五、立足本地,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一)打造诚信金乡品牌。诚信文化是金乡文化的主流和精髓,是金乡传统文化资源中最具特色的亮点。要把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打造“诚信金乡”作为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全民诚信教育。广泛开展对《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普及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文明读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宣传表彰“诚信金乡”建设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社会生活中的不良现象,在全县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舆论环境。二是大力开展诚信文化活动。在县内开展“与诚信同行”系列文体活动,在县外开展“金乡诚信文化万里行”巡展、路演活动,创作反映诚信文化的文学、戏剧、影视、美术、书法作品。精心组织好“中国诚信文化节”、诚信文化高峰论坛、“山阳讲坛”和金乡诚信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三是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诚信制度,制定颁布行业部门诚信承诺、市民诚信公约、公务员诚信守则和青少年学生诚信守则,以制度保证“诚信金乡”建设的规范化。努力建设诚信政府,打造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诚信村镇和诚信个人的大诚信格局。四是建立诚信评价体系。组建金乡县信用评价机构,依法开展评估业务,确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行动,对诚实守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表彰奖励,金融部门增加授信额度,工商部门简化年检程序,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提供信用担保。对失信企业或个人采取记录、警告、曝光、处罚、取消市场准入、依法追究责任等行政管理手段,制止和惩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宗教文化品牌。以光善寺塔出土文物为契机,整合开发佛教文化资源。根据记载修复光善寺,形成相对完整的塔寺空间,打造以光善寺为中心,真武庙、羊山崇德寺、卜集金典寺、鸡黍白衣殿寺等相呼应的宗教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佛教休闲文化区。适时举办佛教节庆活动,提高影响力,逐步形成知名品牌和旅游亮点。

  (三)历史名人文化品牌。深入研究挖掘王粲、王叔和、王弼、檀道济、杨挺高、周一德、李白、晁补之等名人文化内涵,开发名人文化旅游。加强图书、影视、演艺等相关产品的创作生产,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品牌形象。

  (四)军事文化品牌。围绕军事文化开展资料收集、研究论证工作,制定周详审慎的规划,形成贯穿古今的军事文化基本主线。积极筹办全国或国际学术界“三十六计”研讨会,借以提升金乡县和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文化产业相关项目的开发。

  (五)民俗工艺品牌。挖掘丰富的民俗资源,扶持优秀传统文化振兴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大力发展剪纸、根雕、刺绣等特色工艺产品,注重运用现代手段提升制作水平。规划建设古玩、书画、民俗工艺品等文化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加速民俗工艺产品的深度开发、生产和销售。

  (六)文化美食品牌。创新载体,借力各项重大节庆活动开展金乡美食品尝活动。推出金乡独具特色的名优土特产品,开发金谷贡米、白皮大蒜、红花斑山药、小磨香油、蜜汁红三刀、烧羊肉、山阳熏鱼、童子鸡等金乡名吃,重振“金乡八珍”品牌。

  (七)文化产品品牌。开发展现金乡风土人情、地域文化的工艺美术、书画作品、文学创作、曲艺等不同门类的艺术产品,努力创作文艺精品。充分发挥我县美术家、摄影家、书法家、作家协会的作用,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搞好市场运作,提升市场附加值,使艺术生产转变为经济生产。

  (八)生态文化品牌。结合我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循环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生态文化特色,实现农业向旅游业的渗透和转变,把农业优势转化为旅游业优势,把挖掘、保护、整合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发掘大蒜、圆葱、金谷的养生作用,开发特色养生产品。开发生态农业休闲体验旅游项目,增强参与性、趣味性。

  六、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制定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推进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里成立加快建设文化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协调解决文化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宣传、文化部门作为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中坚力量,要充分担当起文化建设主力军的重任。县发改、财政、教育、税务、经贸、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统计等部门,要把支持文化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提供各项保障。充分发挥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文化产业协会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形成共谋文化发展、共建文化强县的强大合力。要制定完善考核奖惩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及干部使用、调整、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推进文化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落实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制定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从2012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预算资金,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运行、文化精品工程生产及奖励、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文物保护、图书购置、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运转及金乡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包装、推广、传播等。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政府鼓励范围的文化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对从事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可享受信息服务业有关优惠政策。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文化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三是健全投融资政策。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放映、演艺、娱乐、发行、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并享受同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和条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具体办法按《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执行;对于大型企业参与兴建具有公益性质或者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文化游乐场所、文化项目的,可给予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实行捆绑式开发和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的保险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投资公司。四是落实工商管理和价格政策。凡是来我县投资创办文化企业的,生产性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可按法定最低限额执行,服务性文化企业注册资本放宽到最低限度3万元人民币。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积极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放宽组建集团的条件,实现我县文化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五是落实土地扶持政策。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文化企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应纳入新建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各类园区的规划建设中。

  (四)培养推进文化发展的人才队伍。一是重视高层次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以重大文化项目为载体,有计划地引进优秀创作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重点抓好文化企业家、文化创作人和文化经纪人队伍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动力支持。二是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专职人员。积极扶持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继承人。三是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宣传文化工作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从业能力,努力在建设文化强县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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