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党工委、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金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金乡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对其职责任务和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金乡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大法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县编办、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委610办、县维稳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人社局、县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文物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人保财险公司、县烟草公司、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杜庆节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曹广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桂生县委常委、副县长
白占德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常务)
姜广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凯 县政府副县长
闫化奎县政协副主席
委员:张瑞山县法院院长
孙长雨县检察院检察长
李庆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吕玉芹县政府党组成员、羊山革命烈士陵园管委会主任、县民政局局长
陈涛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县经信局局长
李英渠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教体局局长
张念雷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住建局局长
袁炜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计生局局长
苏志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发改局局长
李明涛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
李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俊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立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肖玉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县人才办主任
白显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县编办主任
李亚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忠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新局局长
赵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任宝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刘朝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孟新霞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局长
徐文革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县维稳办主任
周利军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刘莉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孙启元县委610办公室主任
王玉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秀社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刘谦玉县政协秘书长
姜开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金平县环保局局长
张保新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李清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洪祥县司法局局长
杜世峰县残联理事长
周建军县商务局局长
仲继刚县国税局局长
李波县地税局局长
张建华县工商局局长
张兵县金融办主任
邢殿法县人行行长
曹复平县烟草公司经理
石涛县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张玉华县安监局局长
周一名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江昌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汤云良县公路局局长
孔庆臣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红兵县邮政局局长
李维东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强县电信公司经理
史晓强县移动公司经理
韩科峰县统计局局长
史为满县农业局局长
孟凡坤县规划局局长
周保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广民县总工会副主席
韩寒团县委副书记
高晓瑜县妇联副主席
张来良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陈祖红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梁忠超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三、工作机构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8个专项组、4个联席会议,共12个专门机构。(1)实有人口专项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建立全县人口信息库,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2)特殊人群专项组,县司法局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3)“两新组织”专项组,县综治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探索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管理机制。(4)社会治安专项组,县综治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打霸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5)法规政策专项组,县人大法工委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监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县委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7)学校安全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组,县综治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护路护线专项组,县综治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公路、输油气管道和电力、供水、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联防工作。(9)军地平安金乡建设联席会议,县人武部、县综治办为召集人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军地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化解涉军矛盾纠纷等工作。(10)企业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县综治办、县经信局为召集人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企业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1)维护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为召集人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12)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县综治办、县烟草公司为召集人单位,主要负责研究推动综合整治烟草市场秩序、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附件:专项组(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
专项组(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一、实有人口专项组: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计生局、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县人保公司、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二、特殊人群专项组:县司法局、县610办、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三、“两新组织”专项组:县综治办、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
四、社会治安专项组:县综治办、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县武警中队。
五、法规政策专项组:县人大法工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
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县关工委办公室、县妇联、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七、学校安全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组:县综治办、县药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文化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
八、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县综治办、团县委、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石油公司、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燃气公司、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九、军地平安金乡建设联席会议:县人武部、县综治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十、企业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县综治办、县经信局、县信访局、县工会、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安监局。
十一、维护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工会、县人社局、县计生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十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县综治办、县烟草公司、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