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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阅览次数:


金政办发〔2012〕58

各乡镇政府,金乡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金乡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 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到2020年的目标,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根据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济政办发〔2012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是,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学基础教育与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科普人才队伍基础薄弱、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调动,这些问题影响着全县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建设鲁西南经济强县、现代生态蒜都水乡、承古出新文化胜地、四省边区宜居名城,冲刺全市发展第一方阵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发展的攻坚时期。积极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部署新形势,应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任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适应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要求,都迫切需要提升广大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各项事业,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从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基础建设等方面强化保障,逐步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不断开创科学素质成果全民共享新局面,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争取我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不低于5%。具体目标要求:一是促进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三是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技传播与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四是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奖惩激励、联合协作、社会参与等机制初步健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逐步建立,工作合力不断增强,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二五”时期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课程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增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爱好和认知水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引导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1、努力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加强幼儿园科学启蒙教育。在幼儿园日常科学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中小学实施修订后的科学课程标准,通过加强监督指导,使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普遍提高,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结合农村实际,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面向农村中学生开展立足于工作和生活的职业指导教育。

  2、广泛开展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青少年科普报告百校行、“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科技健身行动”等系列科普活动,办好“中学生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深入推进“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

  3、为培养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创造良好环境。实施家庭教育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家长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开办农村父母课堂,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知识普及覆盖面。深入实施“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继续开展“牵手关爱、共同成长”主题活动。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分工:由县教体局、团县委、县科协、县妇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卫生局、 环保局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农村妇女及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

  1、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教育与培训。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中专、科普学校、科普服务站、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培训阵地作用。利用金乡党建频道,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深入实施千名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青年创业培训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大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精心准备“科技套餐”,开展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递进式培养,短、平、快地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3、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兼任科普员、科技服务热线、科普之春(冬)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进农家”活动,向农民积极传播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农业知识。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乡村清洁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农工程。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精心组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示范工程,不断建立健全科普惠农长效机制。丰富拓展科普惠农工作领域,推进以“科普村村通”百强乡镇、星级科普教育基地评选表彰奖励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双百”工程,全面活跃农村科普工作。

  5、健全完善农村科技传播与普及网络体系。加强组织建设,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科普大使农村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教育活动。开展农村信息员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分工:由县农业局、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教体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城镇化的要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进城务工人员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强化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技教育内容纳入成人教育的教学课程或培训教材;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企事业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脱产学习。

  2、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继续实施技工教育“金蓝领”培训等活动。加强职业教育机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建设,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适应制造业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4、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敬业爱岗、比科技兴企”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创新、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厂会协作、专家服务、职工培训、科普车间创建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金乡县十大杰出工程师评选活动,推动院士工作站建设,开展创新方法培训,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利用企业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科普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科普宣传。

  分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会、安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教体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十二五”金乡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高层次专家报告会,抓好乡镇(街道)党政分管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科学教育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2、充分发挥各类学习载体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中的阵地作用。党校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县每年举办两次面向领导干部的高新技术讲座。组织公务员参与各类科普活动。编辑出版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开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充分发挥山东干部学习网的作用,丰富科学教育学习内容,采取“门户网站+学习平台”的构架方式,以学分制管理为主线,实现“教、学、管、考”四位一体,推动“网上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在公开考选、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科学素质工作有关内容。

  分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技局、卫生局、环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着眼于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民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整体科学素质的提高。

  1、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文化、卫生、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学校”、“科教进社区”等群众性科普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社区科普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培育品牌活动。

  2、创新社区科普活动载体。探索发挥社区科普站点、宣传栏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科学工作室、社区心理工作室,积极开展科学生活、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

  3、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传媒功能,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建立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4、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社区科普资源,鼓励学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探索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积极开展“科普社区通”工作,搭建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强化社区科普舆论宣传,营造社区科普良好氛围,形成社区科普工作强大合力。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

  分工:由县科协、县妇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教体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司法局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着眼于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现有的科普教育资源,不断加大科学教育与培训力度。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学校增设科学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培训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切实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逐步完善相关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改进科学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手段创新,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模式,提高科学教育培训效果。

  3、提高科学教育培训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开发研制与科学课程、技术课程相配套的校本课程、音像类和科普动漫教材,增强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吸引力。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编写一批优秀科普读物,探索建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资源库。

  4、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巩固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或学校科技活动中心)和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科普资源,并提供社会化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5、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和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倡导中小学聘请著名科学家、工程师、学者担任校外科技辅导员。

  分工:由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着眼于搭建起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积极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到2015年,实现我县科普资源的总量有较大增加,原创性科普产品涌现,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升,科普资源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工作目标。

  1、繁荣科普创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和国外优秀作品的引进。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借鉴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县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开发共享优秀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重点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重点人群,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鼓励支持广大科技人员,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扶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征集和推介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借助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科普产品研发专题论坛、科普新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实现科普资源成果共建共享。

  3.开发共享科普展教资源和科普活动资源。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的整体设计,着力开发原创性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秀科普展教品,深入挖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推动市场化运作,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开发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

  分工:由县科协、科技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着眼于推动科技界与传媒界的良性沟通与互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力度,提升大众传媒的传播质量和效益。

  1、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普媒体,打造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科技报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突出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精英的宣传和大众科普知识的传播普及,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科普频道和栏目。创建一批特色优秀科普节目和科普期刊,形成一批我县的科技传播媒体品牌。

  2、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更好地利用“济宁数字科技馆”开展网上科普宣传,鼓励新兴媒体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移动科普”的新业态,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游戏软件。提高各类媒体对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

  3、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机构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报刊增加科普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市场,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分工: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县教体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科协、金乡信息中心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着眼于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存量,增加总量,推进科普设施的全面发展,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建成我县数字科技馆,实现科普知识树形结构完整、科普内容丰富完善的目标,不断增强数字科普平台的吸引力。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展教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按照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3、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家书屋”等重点项目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4、大力推动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普经费的公共投入。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加快建设县、社区(镇)、村三级科普设施、科技展馆体系和图书馆体系。深入开展“科普双百工程”,建设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社区要建有综合性的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村重点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或科普示范基地,中、小学校重点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室或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在城区重点公众活动场所,要规划建设科普画廊、电子科普显示屏等基础设施。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及旅游市场。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的科技展厅。

  分工:由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着眼于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到2015年,科普人才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

  1、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由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组成的专业性科普人才队伍。有计划的开展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科技教育,提高其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科技记者、编辑等大众传媒科普人员的素质。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普专业,或设立与科普相关的研究方向,培养从事科普活动与研究的高端人才,为社会输送科普人才后备力量。

  2、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大力培训、培养农村科普员,培养大批面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实用科普人才,加大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力度,锻炼、造就一大批农村科普带头人。加强城镇社区科普人才的培养,培养和造就一批基层民众喜爱的扎根基层科普实践的社区科普人才。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培训资源,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带动作用,加大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科普人才培养。整合校外科普人才资源,发展建设面向青少年多样化需要的社会化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开展“春晖奖”争创活动,有效提高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

  3、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成立科普志愿者服务团,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本地科普志愿者的登记,保证每个社区成立不少于20人的科普队伍,县直企事业科协、县级学会要成立不少于30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在职及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推动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推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打造“老科协”、“大学生科普进社区”等志愿者活动品牌。

  分工:由县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十一)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建设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尽快在全县培养适应科技馆、科普传媒、网络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完善和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规划中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将科普工作作为全县科技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在推动全县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和实践的同时相应增加科普工作力度。推动承担省和市县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

  3、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类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参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科学素质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逐步探索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分工:由县科技局、财政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集成资源,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科学素质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制度。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联系,督促工作落实。

  (三)加强政策激励。制定扶持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科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科普作品纳入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科学素质纲要》、《科普法》和《山东省科协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经费和科协专项科普经费、学术经费按人均不低于0.5元(全国科普示范县标准人均不低于1元)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以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县、乡要逐步加大科普专项经费的投入,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在年度相关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科普活动的投入,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或事业支出。

  (五)搞好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负责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意研究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带来的新情况,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整体推进。加强各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落实。  

  五、工作进度

  2012年:

  (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

  (二)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2013-2014年:

  继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为《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提供保障。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等5项主要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等5项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相关措施。总结经验,监测评估,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2015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组织开展督查。研究制定“十三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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