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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术平同志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07-11 阅览次数:


201175日)

同志们: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探索和创新。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党组织都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去年9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为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1214日,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有利于党员和群众及时了解党委、政府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推进“十二五”发展的强大合力;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通过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有利于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将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及时防止和纠正党内不良风气,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一定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我市启动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成立了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全面部署、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稳固实施的基本思路,选取了6个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市建联系点,先期开展试点工作。各联系点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完善了公开载体,建立了配套制度,促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扎实顺利开展。金乡县建立了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并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对县直部门、乡镇、村居和企业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增强了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审计局坚持以党务公开促阳光审计,实行全过程、全流程公开,提高了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公信度。济宁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坚持“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实现“四个转变”的思路,拓宽和延伸了党务公开的外延和内涵。邹城市鑫琦社区探索形成了一整套适合农村特点、符合农民要求的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搭建起党员和群众的联系桥梁,有力促进了村级事务的顺利开展。其他联系点也都根据各自实际,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党务公开工作途径。这些都为我们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要看到,下半年,我们不仅面临着繁重的发展任务,县乡党委换届、孔子文化节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也将陆续展开,工作头绪多、时间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抓出亮点、抓出实效。

二、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建立起符合济宁实际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水平。

(一)精心制定实施办法和公开目录。这是搞好党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市已有9个县市区制定了实施办法,3个县市区制定了党委党务公开目录,4个县市区为所属基层党组织制定了公开目录,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还没有制定。如果在较短的时间内,拿不出实施办法和公开目录,势必影响党务公开工作的进行,甚至影响到全市目标的实现。大家一定要绷紧时间这根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凡没有制定党委实施办法和所属基层党组织公开目录的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公开目录的制定工作,各市属高等院校也要依照省高校工委制定的公开目录制定公开计划。在实施办法和公开目录制定过程中,要注重贴紧党组织中心工作,贴紧党务工作实际,贴紧党员、群众需求,既要明确各级怎么抓、基层如何干的问题,又要研究公开什么、怎么公开、通过哪些程序公开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问题,切实做到科学合理、易于操作,便于党员、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准确把握公开内容。这是特别要注意抓好的关键环节。总的原则是,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市里《意见》明确规定了九个方面的公开内容,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同时,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按照“党务最重要、监督最必要、党员最期待、群众最关切、公开最有效”的要求,凡是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当前,要重点公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筹备情况和干部的选任、管理情况,群众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突出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执行公开程序。按照审核确定、实施公开、收集意见、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实施公开,做到执行政策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点:一是公开内容和方式必须审核。凡是重大事项的公开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二是重大敏感事项要分步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又相对比较敏感的政策措施和其他事项,可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方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进行公开。三是党内党外要有所区别。对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四是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和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要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行完善提高,必要时再次公开。五是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处理和反馈。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整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形成与党员、群众的互动机制,提高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四)积极创新公开方式。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要根据党务工作的特点,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仅限于在党内公开的事项,主要采取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公开。二是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及时、有效、准确地发布党内信息。同时,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司法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各类公开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构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五)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保障性。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党员应当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进一步增强党内重大决策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组织办事公开以及责任分工等制度,及时发布党内信息,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检查。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三、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各部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真正发挥好组织领导和牵头协调作用,从制定党务公开方案到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领导小组都要经常过问,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应公开的事项按原则公开、按要求公开。纪检、组织、宣传等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活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互动并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宣传发动要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宣传媒体中开辟专题栏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的集中宣传报道,让群众充分了解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原则、公开程序和目标要求,让党员、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有较大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带动面上整体工作的开展。

三是督导检查要到位。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看各地各单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形式是否恰当多样、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效果是否实在明显。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严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活动,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全市上下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作为、扎实工作,确保我市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推动济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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