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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我有责 共建和谐新农村——致全县农村妇女姐妹们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1-03-24 阅览次数: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

目前,全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面展开。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广大农村妇女姐妹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选进村委会,不仅有利于妇女的进步发展,也有利于村级事务管理,有利于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这是农村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妇女政治地位的体现,更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要求。在此,希望广大妇女姐妹们:

一、维护权益,积极推荐优秀妇女。广大农村妇女要自觉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积极宣传妇女典型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推荐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女性作为候选人,让她们进入村委后,成为自己的代言人,为进一步提高妇女进“两委”的比例,推动基层妇女参政议政做出贡献。

二、发挥优势,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广大农村妇女特别是妇女先进者和女能手,要充分认识到参选参政是保障农村妇女的政治地位和各项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要正确看待自己,增强参政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发扬 “四自”精神,勇于接受挑战,在参与中实现权益维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展示妇女“半边天”作用奠定基础。

三、遵守法律,积极维护选举秩序。广大农村妇女要坚持从我做起,积极带动身边亲戚朋友,自觉抵制选举中采用违反法律、政策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以及拉帮结派、诋毁他人、拉选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勇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让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人当上村干部,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团结。

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支持、配合、参与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行动中受益,在行动中提高,为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金乡县妇联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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